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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财产品收益率“被淡化”,实际收到金额缩水

理财产品收益率被“淡化”,实际缩水超过1个百分点。作者:王芳然 首页宣传“开业年回报率3%”。实际办理后发现,近三个月的年化收益率只有1.5%——这并不是孤例,而是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真实利润差距。随着2025年上半年理财市场规模突破30万亿元,越来越多的“收益杀手”不断涌现。谁“消除”了理财收入差距?记者调查发现,在收益率普遍下滑的背景下,不少银行仍将“机构年化收益率”增幅数据放在显着位置,而更能反映近一个月、三个月等真实收益的指标却隐藏在层层页面后面。此外,有些产品还会产生不良反应。上线初期参与“榜单”,利用高额回报,短期提升收入。更让投资者措手不及的是,有些产品在持有期间还收取一项名为“超额业绩费”的费用。输入披露有些隐蔽,规则也很复杂。一些投资者会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这笔费用,进一步消除了实际回报较低的情况。显示利率是一个谜。金融产品看似诱人的展示利率背后,隐藏着越来越多的“收入迷雾”。记者近日在招商银行APP查看时发现,该行销售的一款持有期最短为7天的R2级理财产品,“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”为2.2%,但近三个月实际年化收益率仅为1.94%。另一款R2级、代售30天持有产品呈现年化收益过去一年的回报率为2.44%,但过去三个月的年化回报率实际上只有1.69%。这意味着,尽管显示的收益率看起来很高,但最近购买的投资者实际上获得的年回报率还不到2%。这种现象并不罕见。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了几款银行APP发现,目前理财产品利率收益的显示缺乏统一标准,显示方式有十多种。最常见的包括“自成立以来的年回报率”、“上一年的年回报率”和“基准业绩”。今年以来,债券市场波动加剧,部分R2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已跌破2%。但不少产品在展示端的“年化回报率”数值仍然较高,导致展示端存在较大偏差。实际回报与实际表现,部分产品偏差甚至超过1个百分点。许多投资者因此很容易被误导。另外,投资者购买ay后查看实际年收益的路径也相当隐蔽。以建设银行销售的最低持有期限为90天的产品为例。首页显着位置是“成立年回报率2.93%”。如果继续下跌,首先要看的是净净单位和自成立以来的收益率曲线的走势。页面底部放置“年报”、“近期回报表现”等栏目,默认仅显示年报。需要点击“更多”查看近三个月、近六个月等短期年度数据。记者发现,该产品近三个月年化收益率仅为1.05%。环比为1.46%。类似的s招商银行APP存在这种情况。记者询问招银理财持有的R2的180天产品时发现,仓位页面显示的近一年年化收益率为2.09%,下面的业绩图仅显示了累计收益率。要查看短期盈利表现,您需要点击“更多”选项来查看最近一个月、最近三个月等的数据——其中最近三个月的年化回报率仅为1.63%。理财杀手频出 除了收益率显示模糊、短期年度数据刻意崩盘之外,中新网记者还注意到,理财产品“上榜”的现象依然存在,某种程度上也存在潜在的“收益率杀手”。为吸引客户购买,扩大产品集合规模,一些理财公司包装了一批“清单产品”具有出色的历史收益率。其常见操作是通过信托计划等渠道转移收入,人为推高短期年化收益率。但随着产品规模逐渐扩大,虚假的高性能将逐渐被“揭穿”,回归正常的市场水平。 。记者询问多款产品发现,业内普遍采用性能对比基准区间的中心(产品对比基准上下限之和除以2)作为计算标准。但记者近日发现,不少投资者反映,一些专业金融渠道的收费条款不仅难以理解,而且在不同银行和金融子公司的收费条款也不尽相同,导致部分投资者在没有完全理解条款的情况下购买产品。以交通银行理财R3级30天封闭式产品为例一个例子。页面显示,近三个月年化收益率为6.04%,交易规则注明“可能收取超额业绩补偿”。具体详情请参阅产品说明书。但产品说明书中对超额业绩补偿的描述有些复杂:第七条规定“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补偿”,但第八条规定,如果该份额持有期间的年收益率超过基准范围的超额中心,则按照超额份额的20%提取超额业绩补偿。如此复杂且不一致的表述,即使是代理机构的财务管理人员也很难准确理解。第一财经就此事咨询交通银行深圳某支行财务经理时,对方澄清称,该项目管道不收取过多的性能补偿。不过,记者致电交通银行理财官方客服,得到了另一种解释:客服人员表示,“投资方和产品方的收费方式不同,目前产品方不收费,但投资方收费,所以上述两个术语并不相等。”另外,这笔费用的计算方法也很复杂。根据产品说明,需要先计算“持股期间的年收益率”,然后据此计算“投资者在持股期间的业绩超额奖励”。流程复杂,进一步增加了投资者理解的难度。如何驱散良率迷雾,凸显老产品的“成功”?“年化收益率”,还是新产品参与“上榜”通过短线操作提高收益率,都指向一个事实:今年以来,受债券市场波动加剧、存款利率持续下降等因素影响,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收益水平普遍下降。在整体利润走低的背景下,为了留住现有客户、吸引新资金,一些机构选择“提升”回报率作为营销手段。目前,低风险产品的收益率已完全进入“1期”。普益标准数据显示,2025年9月银行理财产品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.27%,环比下降35bps。纯债产品年收益率为1.88%,“固定收益+”产品年收益率为1.48%。从长期来看,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在三成e季度为2.73%,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.12个百分点;开放式固定收益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仅为2.54%,较基准低0.28个百分点。值得注意的是,中国银行业协会对这一现象予以关注。 2023年11月,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《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披露行为准则》,要求银行理财产品不明确、无条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承诺未来产品收益。它旨在选择性地反映特定范围或部分范围的金融产品的过去表现。第一财经从业内获悉,近一年来大部分渠道已逐步实施修正,现在产品详情页可以展示业绩对比基准、年化收益率、覆盖率增减等关键信息。豪ver,主要数据机制的呈现和更新逻辑仍然存在差异。有很大的不同。引入了更多规范规则。 2025年5月23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征求意见。 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公开发行股票必须披露过往业绩,一方面充分保护投资者。知情权为物业管理机构、中介机构提供了合理的营销方向。例如,期限短的产品自推出以来年化收益率超过4%,但近一个月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仅为2.65%。 《步骤》严格要求过往业绩不得单方面夸大业绩不应选择性披露。通过披露部分时间等夸大过往业绩的,不得随意变更披露规则,不得对同类产品适用明显不同的披露规则。五矿证券分析师游春野认为,通过对过往业绩披露的严格监管,禁止行业内规模化的非合理营销行为,以投资者导向的模式引导理财产品的营销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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